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潘健)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,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全社會關心的重點問題。近年來,隨著經(jīng)濟、社會日趨多元,未成年人團伙犯罪有所增長,且呈現(xiàn)低齡化趨勢。未成年人犯罪團伙如不及時制止任由其發(fā)展壯大,就可能發(fā)展成為級別更高的犯罪集團,甚至發(fā)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組織。只有堅持預防與處罰雙管齊下,才能達到保護法益、預防未成年人再犯罪的效果?,F(xiàn)擬通過分析益陽市資陽區(qū)未成年人團伙犯罪案件規(guī)律和辦案經(jīng)驗做法,以期在維護被害人合法權益的同時,及時挽救將會“墜入深淵”的未成年人,搭建未成年犯罪人回歸社會的“黃金橋”。
未成年人團伙犯罪案件的主體特點
未成年人團伙案件既有未成年人組成的犯罪團伙,也有未成年人與成年人組成的犯罪團伙案件。近五年來,資陽區(qū)檢察院院共計受理審查起訴該類15件36人,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為33人,且明顯呈現(xiàn)上升趨勢。該類犯罪凸顯出三個特點:
低齡化趨勢明顯。受理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從2018年的接近18周歲到2023年接近16周歲呈現(xiàn)下降趨勢。
無業(yè)人員居多數(shù)。涉案未成人犯罪嫌疑人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后,多以無業(yè)等閑散狀態(tài)為主,占比超過70%。
中小型團伙犯罪為主。團伙犯罪明顯較為松散,且多以未成年人為主,偶爾伴有剛滿18周歲的成年人參加。
未成年人團伙犯罪案件的行為特點
以侵財類案件為主。因無業(yè)導致團伙人員聚會開支緊缺后,該類犯罪多以盜竊、搶奪等侵財類案件為主,占比為55%。
簡單、粗暴犯罪為主。犯罪過程明顯呈現(xiàn)出團伙配合優(yōu)勢,但犯罪手段多數(shù)為簡單、粗暴型,對法律畏懼感少。
多為臨時起意實施犯罪。流竄作案形式明顯高發(fā),但因團伙組織較為松散,事先預謀和準備相對少,多以臨時起意為主。
預防未成年人團伙犯罪的幾點對策
高質效辦好每一件未檢案件。在辦理每一起未檢案件時,除了保證有質量的效率和有效率的質量外,全面落實未檢辦理的特別程序和特殊要求,以從嚴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、預防和遏制未成人再犯罪為重點,努力提升履職水平。
打好未成年人權利保護“組合拳”。除了辦案效果外,更必須注重社會效果的有機統(tǒng)一。將進一步強化家庭教育監(jiān)護主體責任、擴大司法宣講覆蓋面、拓寬綜合履職路徑、提升法律監(jiān)督效能,為保護未成年人持續(xù)“加碼”。
貫通未成年人六大保護“融通發(fā)力”。持續(xù)關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保護的缺位和家庭教育缺失的幫教工作,以檢察力量規(guī)范親情教育。積極查找未檢法律監(jiān)督切入點,主動以檢察守護融入其他“五大保護”,用心用情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。
持續(xù)開展法治宣傳教育。以法治副校長為工作抓手,通過線下法治課堂,利用多媒體等新型授課方式,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,掌握自我保護本領。對曾涉案的未成年團伙成員建立預防檔案,定期跟蹤回訪,普遍性開展《反有組織犯罪法》的知識宣講,引導未成年人增強防范意識,自覺抵制相關違法犯罪活動。
責編:楊紹銀
一審:楊紹銀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